(資料圖片)

立遺囑人(下稱“本人”): 身份證號碼: 本人現年歲,在立遺囑時精神正常、頭腦清醒,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為防止可能發生意外,由見證,現立遺囑如下: 1、本人現有財產:,本人身故后,該上述財產中的由(身份證號:)繼承,其他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。 2、本人指定作為遺囑執行人。 本遺囑一式叁份,我本人、遺囑繼承人、遺囑執行人各持一份,繼承開始時由執行人負責實施。 立遺囑人: 見證人: 遺囑執行人: 時間:這就是一份按遺囑繼承起訴狀了。

關鍵詞: